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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界纪[2008]59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制止党政干部用公款出国旅游等腐败行为,界首市审计局近日专门部署此项工作,在审计方面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审计人员要认真审核出国(境)人员资金来源渠道是否是否合规,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列入预算管理。

二、审计人员要严格审核出国(境)人员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按预算执行,有关单位不得核报出国人员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三、对于审查出的出国(境)人员违纪违规使用的资金,要实事求是的反映,及时向市纪委汇报,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文章录入:北府兵    责任编辑:北府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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