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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是对每一名公务员的必然要求,也是悬在每一名公务员头上的“正义之剑”。对于执掌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之评判大权,对被审计单位经济决策进行查错纠弊,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机关而言,审计廉政的灌输和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俗语“公生明,廉生威”。可对于审计廉政文化而言,廉政是审计工作能够正常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审计工作与一般性的政府事务不同,在行政性和社会管理性上色彩并不是很浓,更偏重于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考量的技术性,要求审计人员综合具备会计、审计、法律、管理、计算机等多方面知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判断摸清被审计单位家底,评价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性质和水平,最后出具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甚至要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个人经济责任进行认定,供相关人事组织部门参考。可以说,审计工作的特殊技术性、审计报告的重要性决定了对审计人员更高的廉政要求。只有审计人员先“廉洁在胸”,才能“明查秋毫”,保证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允。如果审计人员在廉政要求上无法过关,那审计工作也注定会变成所谓走过场、众人皆大欢喜、形成徒劳无功的局面。因此,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我们会发现审计廉政的教育和执行环节越来越早,也愈发卓有成效。从审计机关对廉政建设的日常点点滴滴的努力构建,到每一次审计“进点会”对廉政纪律的强调和宣讲,再到审计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的廉政监察员的设置和作用发挥,最后到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馈赠礼品的如数上交,审计廉政已时时刻刻体现在审计工作的方方面面。而这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保证审计人员认真敏锐的职业技能、细致负责的审计查证、不卑不亢的审计交流和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 (二)审计廉政建设不仅保证审计人员的“明”察、“明”辨和“明”纠,更能树审计之威,立审计之信。自2003年兴起的“审计风暴”家喻户晓以来,审计报告年年都成为社会公众瞩目的焦点,表达了社会大众对审计机关敢于大胆披露要害行政部门财务不规范之弊端的认同,更是彰显了对审计机关廉洁从审、一丝不苟之廉政态度的赞赏,也是对被审计对象意欲从事非法违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极大震慑。 审计廉政之“威”,首先源于内在“修身之正”,“身正不怕影子斜”,意欲律人,必先律己,只有审计人员自身素质过得硬,在糖衣炮弹面前经受得住考验,才能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去审计他人,若“监审”之人沦为“腐败土壤”、“保护之伞”、“护短之器”,审计的形象和效力会大打折扣。要在心中认识到审计工作的神圣和重要性,做到“心中有威,百毒不侵”。审计廉政之“威”,同样在于外向“威信之立”,只有审计人员真正廉洁从审,才能使审计工作赢得被审计单位的真心尊重,取得他们的信任和配合。 (三)“廉可生威,更应生和”。审计工作的初衷决不是要靠威吓被审计单位的效果来杜绝其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应该认识到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中的大部分不规范行为都是实际工作中形形色色的原因造成的,并非行为人主观试图违法乱纪所致。因而审计就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消防员”职能,更应该扮演“医生”角色。不是要以努力查出被审计单位大案要案为荣,应该将主要精力放在帮助构建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合规性上,既要查错纠弊,更应“治病救人”,从体制、机制等源头上消弭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不合规的原因,帮助构建被审计单位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这也是审计机关响应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率先构建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之间以及被审计单位自身的内部和谐的积极性所在。
阜阳市审计局财金科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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